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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南住建〔2022〕746号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9日 15:13               来源: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级工程监督机构,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目前国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加强南宁市建设工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科学有序做好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从严从实从细从快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当前我市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设置疫情防控告示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2022917日零时至2022103124时期间,对外省(区、市)返回的建筑工地人员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切实贯彻落实好该要求,市住建局特制作了对应内容的提醒告示牌,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部门、各级工程监督机构督促项目务必在工地人员出入口明显处放置该告示牌,如检查中发现项目无此告示牌,一律责令整改到位。

二、严格规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全市所有建筑业企业、在建项目要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佩戴口罩、体温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对工地现场人员管理,规范设置场所码,严格执行扫码入场(注意不仅仅是亮码)、“三码联查”、测量体温、人员登记、定期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发现扫码异常和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情,要第一时间推送异常人员信息给属地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并按要求采取有效防控措施

三、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全市建筑业企业、项目要进一步加强对第九版《方案》的学习,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按要求做到“在常态化下应做好相关人员症状监测,辖区内出现1例及以上本土疫情后,应及时组织完成1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可根据监测结果及疫情扩散风险按照每天至少20%的抽样比例或辖区检测要求开展核酸检测”,严防疫情在建筑工地爆发。

四、开展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全覆盖监督检查。各级住建部门、各工程监督机构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告示牌设置、“三码联查”、扫码入场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为重点,立即组织开展覆盖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对责任履行不到位、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项目,要立即督促整改落实,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附件:疫情防控重要提醒告示牌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1017日       


附件

  

疫情防控重要提醒告示牌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10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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