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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实施“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入库承诺制试点工作的批复 桂建管〔2018〕64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08日 00:00               来源: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你委《关于实施企业诚信库入库承诺制的请示》(南建报〔2018422号)收悉。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诚信库)自2013年建成使用以来,在实现两场联动、招标投标、日常监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方便企业经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我厅同意你委实施诚信库入库承诺制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委负责通知工商注册地址在南宁市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做好入库承诺制试点的相关准备工作;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负责做好诚信库系统相关功能的开发及准备工作。

二、企业在诚信库提交入库承诺书(格式由你委制定)后,可自行录入信息,并对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入库信息将在我厅门户网站公示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你委不再核对企业录入诚信库的证件材料原件。诚信库信息调动、注销、诚信卡发放及补办等业务暂不作调整,仍按现有工作程序办理。

三、请你委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企业自行录入诚信库的信息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企业录入虚假信息或在招投标过程中使用虚假信息的,经查实后应依法严肃查处,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你委在推进试点工作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反馈。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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