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暂行办法》(南府规〔2016〕29号)、《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223号)和《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宁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评定标准(暂行)》的通知(南建规〔2017〕11号)等文件要求,我委组织对市本级监管的项目进行了安全风险等级评定工作,并对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监管的项目进行了安全风险等级复评工作,本次评定和复评共涉及913个项目,各项目评定结果详见附件1、附件2。
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现将南宁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评定结果在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15日止。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可向我委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反映,反映情况的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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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