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协会动态


市质安协会举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要点解读及专项方案编制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0日 19:57               来源: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DSC_0059.JPG

DSC_0074.JPG

培训会现场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深入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及建办质〔2018〕31号。结合我市实际,2019年1月18日上午,市质安协会组织会员单位150多人,在市建委2楼会议室进行了专题培训。会议由市质安协会李寿坤会长主持,邀请了广西建工一建总工程师谢鸿卫、总工办主任罗伟两位专家,分别对37号令、31号文进行了要点解读及专项方案编制讲解,以及对专项方案编制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了分析。会上,市建委黄赞副主任要求施工单位重视方案编制,加强专家论证的严肃性,并强调了今后专家论证专家,要从市建委专家库和市质安协会专家库中抽取,利用好“专家宝”互联网+的技术,统一和规范专家论证评审工作。


3.jpg

市质安协会李寿坤会长主持会议

李寿坤会长指出,危大工程的编制方案一直以来是我们施工安全管理的重点,然而目前方案编制大多都是网上下载,复制粘贴,没有针对性,编制出来的方案没有指导意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存在较大缺陷。希望施工单位把握这次学习机会,结合工程特点和危险源编制指导施工方案,提高编制水平,纠正和杜绝方案编写过程中的复制粘贴现象。


4.jpg

市建委黄赞副主任作重要讲话

市建委黄赞副主任要求,我们的专家还有施工企业负责人,特别是技术负责人,要有高度的责任感。通过回顾地铁一号线发生的事故案例,认为我们的施工行为都有可能对周边的车辆、高层住宅、管线管廊、燃气管道等造成伤害,进一步强调了我们今天举办培训班的必要性。随后分析了当前危大工程方案编制的随意性,专家论证的各种乱象,最后提出由市建委和市质安协会专家库,统一和规范专家论证评审工作。


5.jpg

广西建工一建总工谢鸿卫授课 

谢鸿卫总工从住建部37号令和建办质〔2018〕31号文出台的背景及适用范围、危大工程的定义、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方案实施、监督管理、各方主体责任等7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重点解读了建办质〔2018〕31号文和建质〔2009〕87号文之间的区别,对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评审专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8方主体责任进行了梳理。并通过分析专项方案编制现状及专项方案编制中存在的问题,讲述了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系列问题和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


6.jpg

广西建工一建总工办罗伟主任授课

罗伟主任通过现场实例,详细讲解了施工方案编制中常见问题,同时结合了多年的方案审核工作经验,就目前方案编制内容、编制存在主要问题展开分析与论述。讲课过程图文并茂,并结合手写板画图分析工程案例,对如何计算和检查危大工程关键节点和关键工序,进行了通俗易懂的讲解,使学员们受益匪浅。


222_副本.jpg

参会学员认真听会和作记录

通过半天的授课,参会学员纷纷表示,进一步强化了自己对37号令和31号文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危大工程方案编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此次培训班的顺利举办,也为今后规范和提高超危大工程专家论证的评审质量,切实管控危大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课件资料下载





    共 0 条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