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相关活动的通知》(发改电﹝2018﹞523号)、《关于南宁市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系列活动的通知》(南信办﹝2019﹞4号),现将建筑行业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2月15日—3月31日
二、活动任务及要求
(一)积极开展诚信建设进企业活动。各建筑业企业利用电子屏、宣传栏、活动室、户外公益广告栏、互联网等各种载体,通过播放诚信建设公益广告、张贴诚信海报、发放诚信宣传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信用知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信用宣传活动。各企业收集好活动相关动态信息、图片资料等宣传资料,并于4月1日前发至我委建管科邮箱。
(二)开展“企业亮信用”活动。建筑业企业主动补充公示企业信用信息并就其公示内容的真实性作出信用承诺。补充的公示信用信息包括具有资质的企业征信机构出具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企业信用承诺、企业获得的各类表彰、资质等。企业公示信用信息于3月1日前以PDF格式发送至我委建管科邮箱,并由市信用办将上传至“信用中国(广西南宁)”网站新开设的“企业亮信用”栏目。
(三)开展“百万里 百万企”信用承诺活动。各建筑业企业将各类信用承诺书,包括:主动公示型承诺、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在办理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行政审批事项时提交的信用承诺)、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行业协会上会等行业组织组织的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型信用承诺(失信企业为完成信用修复出具的信用承诺),于3月1日前以PDF格式发送至我委建管科邮箱,并由市信用办将上传至“信用中国(广西南宁)”网站和我委门户网站公示。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