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各县、城区(开发区)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桂建管〔2019〕1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开展 “挂证”自查自纠工作。
同时,请各建筑业企业及时查看诚信库推送的“存疑名单”,对照“存疑名单”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第一条所列的6种情形,并填写《××企业符合6种情形人员名单汇总表》,并于3月31日前将汇总表报送至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邮箱nnjwjgk@163.com。
附件:1.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
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桂建管〔2019〕13号)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14日
(联系人:兰青怡 联系电话:0771-5521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