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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协会举办《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理解与适用专题培训会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8日 18:29               来源: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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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的颁布与施行,给施工单位施工管理带来契机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管理压力。为帮助企业正确理解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防控建设工程项目经营管理风险,3月15日,我协会邀请建设工程知名律师袁海兵,在金花路3号7楼多媒体会议室为企业管理人员、法务人员、财务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会员单位代表等一百三十多人举办《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理解与适用专题培训会。会议由黄海丽秘书长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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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丽秘书长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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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海兵律师授课

袁海兵律师以“从《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视角审视施工单位的法律风险与对策”为主线,从合同无效的情形及举证责任之变化;招标文件是否可作为结算依据;工期认定及司法鉴定;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重大变化等方面内容,结合实际施工纠纷案件,对最新颁布实施的《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条文进行逐条解读。从《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视角分析施工单位潜在的每一个法律风险点,提出新规之下施工单位法律防范对策。袁律师生动诙谐的讲解风格将生涩难懂的知识点讲解得通俗易懂,获得了与会人员的高度认可与赞誉。培训会还给参会人员赠送了由袁海兵建设工程律师团队汇编,实用性极强的《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实务解读》书籍。

此次培训会,给企业解答了很多新规带来的困惑与难题,同时也为企业减少施工纠纷案件,提供指导借鉴。                NeoImage_副本.jpg

培训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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