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业企业、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关于同意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实施“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入库承诺制试点工作的批复》(桂建管〔2018〕64号)等有关规定,为加强诚信库入库承诺制事中事后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我局决定开展全市建筑业企业诚信库承诺制入库信息双随机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对实行承诺制的南宁市建筑业企业诚信库自行上传入库的信息开展双随机检查,重点检查存在被自治区、南宁市通报、近期频繁变更企业人员及被举报投诉等问题的企业。检查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二、检查方式
采取以双随机检查与定点检查相结合,网上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一)企业业绩情况
1.施工总承包类业绩:项目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合同协议原件、经有关责任主体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竣工验收合格意见书》原件;
2.施工专业承包(分包)类业绩:项目施工合同协议原件、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原件;
3.招标代理机构在诚信库内上传的业绩证明原件。
(二)企业获奖情况
诚信库内上传审核通过的获奖证书原件。
(三)企业人员情况
1.企业持卡人员资格证、职称证原件;
2.企业人员社保缴纳凭证。
请被检查企业于2019年4月9日前将以上材料提交至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施工企业材料提交至1507室,招标代理机构材料提交至1212室。
四、检查问题的处理
在双随机检查中,如发现企业存在违反诚信库规定的不良行为,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依法严肃查处,并在全市通报批评,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28日
(联系人:陈丽秀、覃文虹,联系电话:5552283、5535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