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着力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意见》(桂发〔2018〕29号)和《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奋力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意见》(桂非公组发〔2019〕4号)精神,我区拟在2019年和2020年每年分别扶持培育100家以上非公有制建筑业企业实现“小升规(小上限)”。为做好我区建筑业企业“小升规(小上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培育对象。“小升规(小上限)”是指帮扶规模接近微型或小型建筑业企业(详见附件1)、有一定科技含量、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成长型小微建筑业企业,发展成为小型或中型建筑业企业。请各市根据企业2018年实际经营情况和企业的积极性情况,确定2019年和2020年每年培育扶持的对象(具体名额详见附件2)。 二、加强服务指导。请各市高度重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培育措施,结合当地实际研究扶持政策,加大对列入培育名单的企业的扶持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加强与培育对象的沟通和联系,实行全过程跟踪服务,采取上门服务等形式加强指导培育对象完成“小升规(小上限)”工作。 三、定期报送工作进展。请各市明确具体工作联系人,并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于2019年8月31日前将培育企业名单(详见附件3)和工作联系人名单(详见附件4)报送至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二)各市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联系人:韦鹏翔,联系电话:0771-2260119)和计划财务处(联系人:蒙文康,联系电话:0771-2260037)联系。 附件:⒈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小升规(小上限)”推进工作的通知 (附件).doc ⒉ 各市培育“小升规(小上限)”建筑业企业名额分配表 ⒊ 各市培育“小升规(小上限)”建筑业企业名单及信息表 ⒋ 建筑业企业“小升规(小上限)”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