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文件要求,我市已于2018年12月1日执行新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扬尘污染防治费(以下简称安措费)管理和使用规定。请各施工单位即日起自行排查是否尚有在新规施行之前已预缴了安措费、却未申领或未申领完成的项目。如存在前述情形项目的,请抓紧时间办理安措费申领手续,并依法管理和使用安措费。
逾期不申领的,将按规定由建设单位收回该项费用。
咨询人及电话:市建管中心韦工 0771-5521196
市建设质安协会黄工 18172383628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2019年12月13日
红头文件:关于尽快申领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