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近5年来,广西城镇生活垃圾总量每年以约10%的增速迅速增加,给广西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带来了较大压力,给广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带来巨大考验,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亟需加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绿色发展,增强广大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加快建设壮美广西,自治区制定了《关于在设区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问题一:当前广西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范围和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在国家提出的设区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将马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等县级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以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基础较好的横县纳入实施范围,提出到2025年,所有设区市和以上县城要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在设区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基础上,将部分县纳入垃圾分类实施范围,有利于为下一步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积累经验、打好基础,符合当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问题二:生活垃圾的基本类型有哪些? 答: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08),确定了 “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型。尚未具备厨余垃圾处理能力的城市可暂不要求对厨余垃圾单独分类,但应对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单独分类;2025年底前所有设区市全面实行厨余垃圾单独分类。在此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城市进一步细化分类类别,如废旧衣物、废旧塑料、废旧纸张等。 问题三:如何建立并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体制? 答: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体制是确保各项工作落实的根本保障。自治区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相关政策制定和监督考核。设区市相应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并组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职部门,抽调一批懂技术、会管理、能力强的人员,专职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设区市、城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市各有关单位,以及城区、街道、社区相应成立专职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力量配置,加快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运行系统。 问题四:怎样构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答:完善的配套基础设施体系是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的基本条件。对应四个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型,相应建立并完善其他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可回收物和厨余垃圾回收资源化利用体系、有害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可回收物和厨余垃圾回收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主要采取市场化模式运作,依托专业化环境服务企业建设并运行,环卫部门兜底,积极探索建立“互联网+上门预约”回收方式。 问题五:怎样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发动? 答:充分调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全社会力量,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标语、横幅、板报、文艺活动、分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家庭、进军营”。公共机构要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工作。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纳入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必修课。发挥青少年宣传发动生力军、突击队作用,建立志愿者活动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践活动。发挥广大妇女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作用,通过组建“广西环保妈妈志愿服务队”等形式,面向广大家庭大力传播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问题六:如何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考核? 答:自治区制定出台全区统一的生活垃圾分类评价考核标准和办法。各设区城市建立城管执法、市容环卫、生态环境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城区、街道、社区属地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各管理主体的执法监督。加强社会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举报收运单位混装混运、居民拒不执行垃圾分类等行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积极报道各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典型经验做法、先进事迹;曝光反面典型,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建立现场引导监督员队伍,加强现场宣传和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纠正不规范的投放行为。 问题七:如何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保障? 答:加快推进自治区和设区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修订工作,为顺利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法律保障。研究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社会诚信评价体系,对混装混运生活垃圾单位、拒不执行分类的个人等违法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各级人民政府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研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探索完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建立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研究制定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政策等,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建立。
相关文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在各设区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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