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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元旦春节寒假期间防范学生溺水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2日 09:34               来源: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城区(开发区)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相关企业:

为近一步加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工作,根据市领导批示要求,现就有关防范学生溺水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在建建筑工地的管理,防止建筑工地基坑积水造成学生溺水事故。一是严格按规范要求做好建筑工地防护工作,工程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围挡施工,工地基坑临边设置防护栏、安全警示标识等;二是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开设置施工现场作业区与生活区,并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隔离围挡;三是加强做好值班值守,安排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禁止中小学生等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四是做好基坑排水,保障排水设备、机电设备正常运行,确保排水通畅,防止暴雨内涝诱发学生等人员溺水等事故发生。

二、按上述要求,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辖区内处于停顿状态的、无人管理的、烂尾项目(特别是基坑)的安全管理措施,防止学生等人员溺水等安全事故发生。

三、各相关单位(企业)要在寒假等重要时间节点督促员工做好子女、亲属来邕探亲安全看护工作,禁止员工携带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同时提醒员工加强对子女、亲属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确保人身安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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