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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自治区住建厅关于依托“桂建通”平台进一步加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疫情防控推进建筑工地安全有序复工的通知

南住建〔2020〕47号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4日 09:58               来源: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城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建筑业企业,各相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依托“桂建通”平台进一步加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疫情防控推进建筑工地安全有序复工的通知》(桂建管〔2020〕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按照住建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近期我局监督机构在项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住建部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有开复工项目原则上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实时记录施工现场所有人员进出场信息,实行体温检测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二、严格落实住建厅《通知》要求。《通知》要求自2020年2月24日零时起,在全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中全面推广使用“桂建通防疫系统”。“桂建通防疫系统”的前期开发工作,是由我局会同东信公司共同实施,已在我市各复工项目推广使用,桂建通平台从业人员数据同时推送公安部门的联防联控数据库,可自动比对发现列入疫情管控的重点人群,这十分有利于我市疫情防控和项目安全有序复工。

请各单位在组织项目复工时,必须依托“桂建通防疫系统”严格落实简化项目复工程序、严格填报复工人员信息和全面落实入场前防疫培训等八项防疫工作要求,务必不漏一个项目、不漏一个工人,包括实施承诺制开工报建手续后补的提前介入监督的工程在内、所有有工人入场施工的建筑工地,要做到应录尽录。

三、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建筑施工企业要采取最严格的工作措施,全面排查、严格督导,确保在建项目用工实名制管理要求全面落实,做到在建项目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率100%;从业人员上岗前个人身份信息采集入库率100%;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记录率100%;项目用工实名制管理信息实时上传率100%。每天对所有上岗人员开展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上岗前及下班后),记录在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建设工程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表》,并通过“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疫情防控模块”填报上传。

四、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县、城区、开发区住建局、市建管中心要按照属地分级管理原则,对所监管辖区复工项目开展巡查,重点排查企业落实实名制管理情况和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运行使用情况,不留盲区死角。对存在实名制动态日常考勤记录缺失比较严重、实名制管理通道形同虚设等问题的复工项目,立即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项目和企业要采取停工、暂停投标资格等措施。如在工作中发现因相关部门、企业和个人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和惩戒程序。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依托“桂建通”平台进一步加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疫情防控推进建筑工地安全有序复工的通知(桂建管〔2020〕9号)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28日         


(联系人:梁耀,联系电话:552150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印发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依托“桂建通”平台进一步加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疫情防控推进建筑工地安全有序复工的通知(桂建管〔2020〕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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