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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0年第一次南宁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建筑市场层级监督调研工作的通知——南住建〔2020〕250号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8日 08:43               来源: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工程监督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工作部署,我局定于近期开展2020年第一次南宁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建筑市场层级监督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范围

(一)调研时间:2020年6月23日至6月30日。

(二)调研范围:本次专项调研对象为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监督机构及其管理辖区内2-3个在建工程,重点调研公共建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义务教育保障建设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等。调研项目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随机抽取,工程形象进度应为主体结构施工阶段。

二、调研内容

(一)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二)宣传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桂安委[2020]9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健全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重罚 惩防并举”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建管〔2017〕15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四年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17〕12号)、《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南安委〔2020〕13号)、《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要点》(南住建〔2020〕110号)、《全市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南住建〔2020〕73号)等情况。

(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调研:针对重大危险源、危大工程、预防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消防安全、落实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主体单位责任、推广应用新技术及严禁、限制落后工艺功法等六个重点领域的加强监管情况,重点调研专项施工方案,特别是新型模板支撑体系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情况;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及隐患排查等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项目部人员到岗履职、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落实情况、施工安全可视化教育开展、广西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系统使用、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建立等施工安全行为情况;消防设施设置、模板拆除时结构混凝土强度控制、多层连续支模时的立杆设置、楼层临边防护、电梯井防护、外脚手架防护、附着式升降架防护、施工电梯或井架防护、悬空作业防护、起重机械附着框安装平台及上人走道标准化施工、起重机械安全装置的完备及防碰撞措施的落实、起重机械超年限使用等工程施工安全情况;安全生产执法情况。

(四)建设工程质量的调研:针对商品住宅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提升活动、加强施工常见质量缺陷治理的工作落实情况,重点调研施工监理单位对项目质量管理情况;设置样板房情况;实施室内环境工程检测和逐套验收以及“用户开放日”活动情况;勘察设计单位应在设计图纸设置住宅工程质量治理专篇情况;加强施工常见质量缺陷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工作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

(五)建筑工地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的调研:施工工地以及施工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规范化投放的落实情况;施工单位生活垃圾清运协议的落实情况;

(六)调研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程监督机构的履职情况。

三、组织机构

成立2020第一次南宁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建筑市场层级监督调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黄  赞    市住建局副局长

副组长:钱  强    市建管中心主任

成员由市住建局房建质安科、市政质安科、建管科,市建管中心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房建质安科,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房建质安科科长谢永达担任,负责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调研小组,领导小组成员随机参与调研工作:

第一调研小组:负责隆安县、武鸣区、东盟经开区、西乡塘区的调研工作。

组  长:谢永达    市住建局房建质安科科长

副组长:邓明秀    市建管中心党委委员

联络员:邝晓良    市建管中心房建站副站长

组  员:市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工作人员,质量安全专家、设备专家,以及开展监督抽测工作人员。具体调研事项由联络员负责对接通知。

第二调研小组:负责横县、江南区、江南工业园区、经开区、高新区的调研工作。

组  长:潘广锡    市住建局市政质安科科长

副组长:卢  勇    市建管中心党委委员

联络员:韦  钢    市建管中心市政站副站长

组  员: 市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工作人员,质量安全专家、设备专家,以及开展监督抽测工作人员。具体调研事项由联络员负责对接通知。

第三调研小组:负责马山县、上林县、兴宁区、青秀区、青秀山风景名胜区的调研工作。

组  长:梁  峰    市建管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谢晋桂    市建管中心设备站站长

联络员:严俊华    市建管中心设备站副站长

组  员:市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工作人员,质量安全专家、设备专家,以及开展监督抽测工作人员。具体调研事项由联络员负责对接通知。

第四调研小组:负责宾阳县、良庆区、邕宁区、五象新区的调研工作。

组  长:容继盘    市建管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许 辉    市建管中心建材站站长

联络员:孙李宁    市建管中心建材站副站长

组  员:市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工作人员,质量安全专家、设备专家,以及开展监督抽测工作人员。具体调研事项由联络员负责对接通知。

四、调研要求

(一)请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准备好2020年1月-6月本部门对辖区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情况的书面汇报材料,并如实填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职情况调研用表》(附件1),收集佐证材料现场备查。同时,请于2020年6月23日前将在建工程一览表Excel版(主体结构2层以上至封顶)、迎检联络员信息报送至市建管中心法规科石露处汇总,电子邮箱jgcfgk@163.com。

(二)受检项目确定后,相关县区、开发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备好受检项目监督档案。调研时,受检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及其公司质量安全负责人、项目监督员等应在场配合调研,并备好相关资料。

(三)调研过程中,各调研小组调研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履职情况,并根据现场调研实际,填写《层级监督调研专家组用表》(附件2),以及拟写层级监督调研整改建议书。

(五)调研结束后,各调研小组联络员负责将调研用表、调研总结、层级监督调研整改建议书等材料,于7月3日前报送市建管中心法规科石露处汇总。

(六)各方应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聘请专家费用和调研车辆由我局负责统一安排,监督抽测工作人员由市建管中心检测站负责安排。联系人:市住建局质安科杨继龙,联系电话: 5787283;市建管中心法规科石露,联系电话:5501508。

五、调研结果处理

对在本次调研中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工程及其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相关执业人员,我局将依法依规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职情况调研用表

        2.层级监督调研专家组用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职情况检查用表
附件2:层级监督调研专家组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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