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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 — 南住建〔2020〕342号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7日 09:34               来源: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工程参建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强首府战略及其“强治理”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筑工地整治提升各项工作进度,现将进一步提升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筑工地设置公益广告宣传总体要求

(一)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30%,文字类公益广告留白处算入公益广告展示面积(每3处广告中至少要有1处公益广告),主要活动场所和关键节点的建筑工地的公益广告宣传版面的比例要增加至40%—50%。公益广告应设置在临街显眼位置,每单面围挡墙体均能看到公益宣传;公益广告宣传内容矢量图通过百度网盘直接下载使用,避免出现歧义或错误用语。施工围挡要坚固、安全、平顺、美观、整洁,广告底部裙角应印制耐脏的黄黑条纹警示标识。要定期维护,及时更换,不得有破损、残旧、内容过期的广告。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筑工地整治提升工作手册》(第二版)及其带屋檐样式公益广告矢量图可通过百度网盘直接下载使用:

方法一:点击链接,输入提取码,按照提示进入网盘下载。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F79j0okoPY0RriCJaeUohw

提取码:jhln

方法二:扫描二维码,按照提示进入百度网盘下载。

(二)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公益广告和商业广告的排版比例和数量设置要有一定韵律和设计感,保证风格统一,不是杂乱无序的贴得越多越好;可以有一定的留白或者有规律的间隔重复同样的公益广告,避免五色杂陈;每个设置“高、固、帅”围挡与普通围挡的工地最多选用三种公益广告(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和南宁市民文明公约各选一种);设置了临时围挡的工地只需选择一种“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主题的公益广告,每3处围挡设置1处公益广告;设置了绿色人工草坪的临时围挡要保证镶嵌的文字笔划规范、大小统一,文字应从左往右依次设置,符合市民的阅读习惯;施工围挡上不允许出现红布条等形式的宣传标语;商业广告不应出现违背公序良俗及不健康的内容;不能直接在以前设置的商业广告上加贴局部的公益广告;中央和国家提出的政治口号和公益广告应在同一立面完整呈现,不能出现在缺口、转角位置,避免出现误读歧义、断句不当等错误问题。

(三)临时占道围挡在设置时应保证设置所在的区域的交通安全。在道路交通路口设置的临时围挡必须使用高标准材质的半通透式围挡,并同步设置精致美观的“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主题公益广告;占用交通路口的临时围挡要按照“占一补一”的原则,暂时拆除绿化带或者其他设施(事后按照现状恢复),留足车道和过街人行道,确保路口交通的安全有序。

(四)要服从宣传部门、建管部门、城管部门的统筹指导,满足街区创城整体景观的统一安排,确保每个街区的公益广告都要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南宁市民文明公约和“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等宣传内容。

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要求

(一)工地出入口

1.工地进行封闭管理,抓好安全生产、防疫、防溺水等工作的落实;

2.工地在保持封闭管理的同时,要自觉接受各有关部门的巡查、暗访。加强对工地出入口门卫以及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保证巡查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出示工作证件后,门卫能立即联系工地负责人,主动配合巡查工作顺利开展;

3.工地管理人员以及门卫面对巡查人员,应保持友善的态度以及文明的言行举止。

(二)全市所有建筑工地要严格落实“一口两池三包四协议”。

1.“一口两池三包四协议”:“一口”,即规范工地出入口及围挡冲洗平台;“两池”,即设置生活污水化粪池及施工废水沉淀池;“三包”,即工地出入口以及施工临时占用道路和临时用地范围内无泥土撒漏、无污水横流、无扬尘污染;“四协议”,即病媒生物消杀协议、生活垃圾清运协议、建筑渣土运输协议、在线远程监控扬尘监测协议的签订和执行,保证作业场地工完料清和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各在建工程要将“四协议”公示在工地出入口明显位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在线远程监控系统和扬尘监测系统要严格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南宁市建设工地远程视频监控工作的通知》(南建质安〔2018〕48号)、《关于深入推进南宁市建设工地远程视频监控工作的补充通知》(南建质安〔2018〕77号)和《关于深入推进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和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建质安〔2017〕99号)的技术要求安装使用,安排专人对在线远程监控系统进行日常维护管理,确保系统使用正常,保持系统在线,并将监控和监测数据接入至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BIM管理平台和城管执法局“慧眼”系统。

3.生活垃圾清运协议要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要通过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原则上每月组织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在工人居住区、管理人员办公区及集中就餐区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保证垃圾分类标识清晰,垃圾分类投放、及时清运。

4.病媒生物消杀协议需明确有对蚊蝇蟑螂老鼠等“四害”的消杀内容。

5.建筑渣土运输协议中的渣土运输公司应是市城管执法局审批许可的企业。

6.抑制扬尘“八项措施”:方案先行,硬化道路,内外分区,机械配齐,裸土必盖,洒水降尘,洗车出门,保洁路口。全市所有在建项目开展喷淋降尘措施改造提升,使用雾森系统代替现有喷淋设施,减少围挡喷淋造成市政道路泥泞及对人员出行带来的安全隐患。加强压滤机的试点推广,施工作业产生的泥浆通过压滤机脱水干化后使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运输,运到专业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进行消纳,坚决杜绝泥浆水未经处理直排入内河或市政排水管网。

7.建议临时围挡彩钢板的颜色应选用容易融入城市街区景观的水泥灰、工程黄等颜色,尽量避免使用突兀、抢眼的蓝色、红色,保证围挡不扎眼、方便修复,与周边街区、街景相适宜。

三、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及工程监督机构要将建筑工地“一口两池三包四协议”纳入日常巡查监管,市城乡建设信息中心要通过BIM平台对各在建项目系统数据接入及系统在线情况开展网上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会同各工程监督机构督促责任企业限期整改。对于不按照通知要求执行、未按时整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各级监管部门应依法依规采取约谈、停工停验、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并进行信用扣分等坚决措施,严厉打击工地乱象,警示震慑违规企业。

四、《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南住建规〔2020〕3号)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建的项目不符合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生态环境保护等管理要求,被住建、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以及大行动办、水环境治理指挥部等专门机构约谈或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经责令整改仍未按时完成,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每次扣5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8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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