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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协会会员赠送EPC工程总承包专业书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3日 17:29               来源: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各有关单位:

20203月1日,住建部与发改委联合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正式施行,第一次从中央立法层面积极引导EPC工程总承包施工组织模式的标准实施与规范活动。2020年7月,住建部、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联合发文,出台《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培育具有智能建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统筹建造活动全产业链,……鼓励企业建立工程总承包项目多方协同智能建造工作平台,强化智能建造上下游协同工作,形成涵盖设计、生产、施工、技术服务的产业链”,大力推广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的运用与实行,全面促进EPC工程总承包企业的培育与合作。

在中央政策的积极提倡与引导下,EPC工程总承包施工组织模式在我国蓬勃发展;凭借其减轻发包人管理负担、控制建设项目预算的优势,EPC工程总承包施工组织模式越发受到建设单位的青睐,逐渐成为建筑市场流行的发包模式。然而,鉴于我国实施EPC工程总承包施工组织模式的时间尚短、经验尚少,且极度缺乏适应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复合型人才,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在我国的实践运行并非如想象中顺利……在立法层面,缺乏强制性的全国人大立法位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司法层面,缺乏权威性的可以直接作为裁判依据的裁判指引规则;在实践层面,就工程总承包项目造价的调价问题与索赔问题,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产生的争议纠纷屡见不鲜——种种消极因素,不利于我国EPC工程总承包施工组织模式的持续运用与循环发展。

为了辨析传统施工总承包模式与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区别,为EPC工程总承包案件的纠纷裁判提供合理的参考指引,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第十工作组编写此本《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裁判指引》。该书由广西工建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袁海兵律师参编,顺应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发展潮流,紧扣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常见争议焦点,发掘EPC工程总承包合理的裁判规则,是一本论点明确、论据丰富、论证严谨的EPC工程总承包法律实务工具书。

为帮助本协会会员企业进一步了解EPC工程总承包施工组织模式的组织方式与管理要点,做好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承接准备、合规管理与风险防范,协会决定向具有一级、二级施工资质的会员企业赠送此书(定价:128元),赠30本(每家报名企业获赠一本)先得,赠完止。请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获此书的会员企业将报名回执表(见附件1)发送到邮箱:271213158@qq.com,咨询赠书事宜联系黄工(电话:0771-5501511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2020122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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