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城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 (2020年版)等两个范本的通知》(桂建发〔2020〕14号)转发给你们。新范本文件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项目全部使用新范本编制电子招标文件,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 (2020年版)等两个范本的通知》(桂建发〔2020〕 14号)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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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2020_14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等两个范本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