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鼓励房屋市政工程项目2021年春节期间继续推进施工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5日 10:07               来源: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建筑企业:

为统筹做好2021年一季度建筑业发展和农民工疫情防控工作,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鼓励房屋市政工程项目2021年春节期间继续推进施工建设工作的通知》(桂建函〔2021〕80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做好各项工作落实。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鼓励房屋市政工程项目2021年春节期间继续推进施工建设工作的通知(桂建函〔2021〕80号)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下载: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鼓励房屋市政工程项目2021年春节期间继续推进施工建设工作的通知(桂建函〔2021〕80号).pdf

    共 0 条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