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建筑企业:
为统筹做好2021年一季度建筑业发展和农民工疫情防控工作,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鼓励房屋市政工程项目2021年春节期间继续推进施工建设工作的通知》(桂建函〔2021〕80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做好各项工作落实。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鼓励房屋市政工程项目2021年春节期间继续推进施工建设工作的通知(桂建函〔2021〕80号)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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