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学习、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扎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我市建筑业工程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我协会将配合主管部门开展我市2021年“安全月”精品项目工程观摩及质量安全经验、技术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要求
要求项目具有智慧工地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亮点突出、新技术、新工艺和企业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编制等内容。
二、相关事项
请有意向承办观摩的单位认真填写《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观摩申报表》,并于3月19日18:00前将申报表盖章交到南宁市青秀区金花路3号一楼办公区,电子文档发送至协会邮箱nnjzax@126.com。
联系人及电话:陆红萍、朱静 0771-5501929
附件: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观摩申报表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2021年3月10日
附件:
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观摩申报表
申报企业:(公章) 填表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程名称 | |||
工程地址 | |||
建筑面积 | 工程造价 | ||
开工日期 | 当前进度 | ||
项目类别 | □房屋建筑□市政 | 计划观摩时间 | |
建设单位 | 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设计单位 | 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施工单位 | 项目经理 | ||
联系电话 | |||
监理单位 | 项目总监 | ||
联系电话 | |||
二、工程简介及质量安全展示观摩亮点:
(请认真归纳措施及亮点,否则不予采纳和推荐,可另附页。) |
注:请有意向单位于3月19日18:00前将此电子表(重命名为“工程名称+申报表”)发送至协会邮箱:nnjzax@126.com,纸质版送到南宁市青秀区金花路3号一楼办公区。
红头文件:
南建质安协〔2021〕11号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月观摩工地摸底调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