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市建设工程顺利参评2021年上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活动,现将自治区质量安全管理协会文件《关于开展创建2021年上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活动的通知》(桂建质安协﹝2021﹞15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研究,积极做好创建及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按照评选办法,南宁市参评自治区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必须已经通过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的评审,并由我会盖章推荐,方可参评。
二、我协会推荐、盖章时间
2021年5月6日-5月27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朱静、区进 0771-5501929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花路3号一楼办公区
三:其它注意事项
开展本次活动申报以线上方式进行,具体按(桂建质安协﹝2021﹞15号)文件要求执行。
附件:
1、关于开展创建2021年上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活动的通知 (桂建质安协〔2021〕15号)
2、创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活动办法
3、2021年上半年广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申报信息表
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施工)考核标准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2021年5月6日
相关文件下载:
红头文件:关于开展创建2021年上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1、关于开展创建2021年上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活动的通知 (桂建质安协〔2021〕15号).pdf
附件:2、创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活动办法.doc
附件:3、2021年上半年广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申报信息表.xls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施工)考核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