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南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强化边境疫情防控“十严格”措施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各企业及工地对境外输入(特别是印度、越南)的用工情况,必须严格按照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要求进行备案、登记、监控、隔离等措施进行,不能松懈。
二、如发现对境外输入用工情况不登记,不汇报,不按相关要求落实的企业,我协会将上报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并惩罚。
三、倡导各企业及项目的员工,积极主动预约新冠疫苗接种。
附件: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强化边境疫情防控“十严格”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2021年5月9日
相关下载:
红头文件: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强化边境疫情防控“十严格”措施的通知》的通知.pdf
附件: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强化边境疫情防控“十严格”措施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