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城区、开发区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工程监督机构: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自治区以及南宁市对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安全宣传工作实际,现将《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南宁市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安委办〔2021〕4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做好宣传工作。
附件: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南宁市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安委办〔2021〕45号)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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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委办_2021_45号 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南宁市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