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私房业主:
经核,你单位在南宁市房产资金管理中心账户尚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申请退还(名单附后),请符合退还条件的相关单位和私房业主于2021年7月15日前向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退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符合退还条件的相关单位和私房业主可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应用系统板块登录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BIM技术运用管理平台进行退还申报。
二、退还条件及相关业务咨询电话:
0771-5521623;
联系人:苏美先
联系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507室
附件:尚未办理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单位和私房业主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