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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施工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安全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3日 17:00               来源: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政策的主要依据

(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4号)等法律法规

(二)《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桂建发202010)等规范性文件。

(三)《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建筑施工用附着式升降作业安全防护平台》(JG/T546-2019)、《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305-2013)等相关标准。

二、出台政策的意义

规范施工、租赁、监理单位对整体提升式脚手架的管理行为和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安全主体职责,规范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施工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行为,提高从业人员按章操作的自律性和安全防范意识,消除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施工安全隐患,遏制和预防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三、政策主要内容

《关于加强建筑施工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十二条,对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产品及安装单位具体要求、技术具体要求、现场使用安全、技术档案管理等方面内容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四、重点说明的事项

(一)《通知》适用于我市房屋和市政工程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施工活动及其管理。

(二)《通知》通过对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的出厂、安装、验收进行了规定,规定了施工、监理、安装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的职责,从而加强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的使用过程管理,保障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使用安全

(三)为加强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管理,强调了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安装完成后,施工、监理、安装单位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要求进行验收和现场公示的管理要求,以便现场人员和检查人员及时了解、掌握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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