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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南住建〔2021〕362号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4日 08:56               来源: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工程监督机构,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根据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南宁市安全生产暨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结合《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期间全市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安委〔202110号)及南宁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会议要求,从现在起到9月底,全市建设工程开展为期4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重点检查公共建筑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房地产开发项目、轨道交通工程及铁路和轨道交通沿线的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企业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桂建发〔2020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桂建发〔202010号)及施工现场贯彻实施情况。

(二)建党百年等重大活动和汛期、国庆节等关键节点安全防范措施部署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情况。

(三)615日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会议落实情况及《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期间轨道交通安全防范专项检查的通知》(南安委办〔202163号)工作落实情况。

(四)针对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高发现象,开展预防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类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验收程序,项目部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和可视化安全技术交底,“双保险”安全防护用品及临边、洞口的定型化、工具化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和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五)项目周检、月检、季检责任主体合法性及检查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六)参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各方责任主体及执业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七)在建项目疫情防控、消防安全、文明施工、防溺水、汛期安全、极端天气施工安全防范等工作落实情况。

三、工作安排和主要措施

从现在起到9月底,不划阶段、不分环节,把企业自查自纠,主管部门暗查暗访、监督检查贯穿全过程。

(一)对大检查大排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二)对大检查大排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收集违法线索移交综合执法部门立案查处。

(三)建立大检查大排查发现问题曝光和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件报告制度,定期曝光大检查大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定期通报典型执法案例特别是涉及危险作业罪典型执法案例,以案说法,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强化监管,切实解决“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和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痼疾。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要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期间至少集中曝光通报两批(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企业、在建项目要认真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监督机构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建立检查工作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下发书面整改,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闭合,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对敷衍整改及停工措施不落实的项目坚决采取停水、停电、停供混凝土等联动强制措施,并对承建施工企业在我市所有在建项目停工整改。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严肃追责问责。对自查自纠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的有关企业、在建项目及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报批评。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项目、企业进行严管重罚。我局将组织督导组对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适时通报。

(五)及时总结报告。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要于79日前将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部署开展情况、723日前、824日前将阶段性工作情况、927日前将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总结报告我局。



联系人:杨继龙、池浩铭,联系电话:5787283

电子邮箱:zlaqk5521549@163.com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7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7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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