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市建设工程顺利参评2021年下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活动,根据《关于实行网上申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通知》(桂建质安协〔2021〕32号)要求,拟申报创建自治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的项目,在2021年9月1日之前开工的应于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研究,积极做好创建及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按照评选办法,南宁市参评自治区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必须已经通过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的评审,并由我会盖章推荐,方可参评。
二、我协会推荐、盖章时间
2021年11月1日-11月19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陆红萍、朱静 0771-5501929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花路3号一楼办公区
三:其它注意事项
申报表中市协会签署推荐意见、获得市文明工地证书以及考核表可在11月20日前网上补传。
附件:
1、《关于实行网上申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通知》(桂建质安协〔2021〕32号)
2、创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活动办法
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施工)考核标准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2021年10月28日
红头文件下载:
南建质安协〔2021〕21号关于开展创建2021年下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1、《关于实行网上申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通知》(桂建质安协〔2021〕32号).pdf
附件:2、创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活动办法.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施工)考核标准(2021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