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南住建〔2021〕640号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2日 15:02               来源: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南住建﹝2021﹞539号)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控,保障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我局于20219月至10月开展了2021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内的688个在建工程,按照5%比例,对随机抽取的34个在建工程开展了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办理施工许可证后的行政检查、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行政检查、建设工程质量的行政检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行政检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检测活动的行政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的行政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检查和建筑工程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检查、新型墙体材料和禁止使用粘土砖的检查。检查人员现场均已反馈了检查情况,并向存在问题较多的3个在建工程项目下发了执法检查责令整改通知书。

二、存在问题

(一)办理施工许可证后的行为方面

本次检查的34个在建工程项目,其中3个已竣工验收,4个因征地等客观问题还未进场开工,不符合办理施工许可证后的检查条件。其余27个在建工程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后的市场行为基本符合检查要求,从总体情况看,大部分企业管理制度基本健全,诚信自律,守法经营。

(二)建设工程材料使用方面

一是部分项目未能按要求提供对应型号钢筋、墙体材料等工程材料的生产合格证书;二是个别项目违规使用圆孔烧结砖。

(三)建设工程质量方面

一是个别项目钢筋绑扎不规范,局部加密箍筋数量不足,局部箍筋未做135°弯钩,局部钢筋存在漏绑问题;二是部分项目蜂窝、麻面等混凝土缺陷未及时处理;三是个别项目施工现场人工搅拌砂浆无计量设备。

(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方面

1.高处作业:一是个别项目楼梯通道、电梯井、楼层边沿等施工现场主要洞口临边防护缺失,穿越外架通道未设置防护棚;二是个别项目悬挑型钢平台内侧钢丝绳未拉紧。

2.脚手架:个别项目外脚手架未高出作业面,外架与建筑物间距大于15cm未设水平防护网,脚手板上堆放大量方木、空心砖及建筑垃圾,悬挑外架底部未完全封闭,脚手架临边防护缺失。

3.模板工程:一是个别项目模板支架局部缺剪刀撑、扫地杆、封顶杆;二是个别项目模板支架采用了新工艺但未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即指导施工;三是个别项目模板支架立杆基础不稳定,有沉降变形隐患。

4.施工用电:一是个别项目临时用电PE线未接入钢筋加工机械,设备未做保护接零;二是个别项目临时用电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一漏”配电原则;三是个别项目临时用电电缆随处乱挂、拖地。

(五)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行政检查

一是部分项目施工现场裸土未完全覆盖,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建筑材料堆放杂乱且未设标识,局部施工围挡缺失;二是个别项目未设置冲洗平台或冲洗平台、三级沉淀池不能正常使用。

(六)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检测活动的行政检查

个别项目混凝土标养试块养护室未设置湿度、温度控制盒或控制盒失效,试块进出养护室记录缺失,未做唯一性标识。

(七)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的行政检查

一是个别项目塔吊基础积水,塔吊维修保养记录不全;二是个别项目吊运材料未按规定使用吊篮;三是个别项目在用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超检定有效期限。

(八)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方面

本次受检的项目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基本符合要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基本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基本完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可控。

(九)建筑工程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检查

一是部分项目三级教育、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资料缺失;二是部分项目公司季检、分公司月检、项目部周检、质检员日巡检、安全员日巡检等检查记录不齐全;三是个别项目企业未对现场负责人进行授权;四是个别项目的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五是个别项目监理周例会材料缺失、不完整。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本次受检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严格按照执法检查责令整改通知书或现场检查勘验记录以及检查人员有关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按时限完成整改任务,并报市建筑质量安全管理中心复核。

(二)全市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照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各项质量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对于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整治不彻底,拒不配合整改,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和项目采取严厉措施,实施“严管重罚”,确保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持续提升。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1111日印发


    共 0 条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