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14号)转发给你们。2022年9月15日后,全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各参建单位要全面停止在新开工项目中使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中所列禁止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2022年6月15日后,新开工项目不得在限制条件和范围内使用《目录》中所列限制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督促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认真落实《目录》要求,并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加大对各参建单位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我厅将结合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对各地落实《目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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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