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南宁市消防埋地供水管道工程质量,切实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减少消防埋地供水管道因诸多不确定因素导致的消防安全隐患。我局依据《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导细则(实行)》、《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及《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相关规定,现对消防埋地供水管道工程的设计及施工作出如下要求:
一、对设置有地下室的项目,在设计阶段如无特殊情况,应将消防供水干管设计为沿地下室架空安装,且应尽量减少消防供水支管埋地敷设长度。
二、对于管道敷设,其回填材料的选择、管道埋深、管道基础和管道外壁耐腐蚀措施等,施工单位均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要求执行,不得降低施工标准。
三、监理单位和消防查验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对消防管道的管道埋深、管道基础、管沟回填、管道外壁耐腐蚀措施等隐蔽工程进行监管,并做好过程记录。消防埋地供水管道回填前,监理单位和消防查验单位应共同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规范要求,完成消防管道的水压强度试验和水压严密性试验,做好影像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消防查验机构应对消防埋地供水管道的隐蔽工程提供包括施工全过程在内的详细查验报告。
五、各级住建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应强化过程监督,重点检查消防埋地供水管道工程是否按图施工,是否严格按照施工工艺实施,抽查复核材料进场合格证,并抽检相关材料,确保相关要求落到实处。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