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局,五象新区建设局,市建管中心: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的通知》(桂建函〔2022〕505号)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准备资料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的通知(桂建函〔2022〕505号)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桂建函_2022_505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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