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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4-5月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典型案例的通报——南住建〔2022〕562号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8日 08:23               来源: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工程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南宁市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和暗查暗访工作部署,我市住建系统各级工程监督机构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控,安全生产形势有所好转,但部分建设工程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为强化反面典型案例学习,加强质量安全警示教育,切实提升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对2022年4-5月份6起在建工程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一、典型案例

(一)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东盟校区项目14-1、14-2、16号院系办公及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项目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四川宏扬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一是14-2号楼12层楼面和16号楼,水平预留洞口作业侧未设置防护栏杆;二是14-2号楼一层装饰施工采用的操作平台采用木材搭设,采用门式架搭设的操作平台临边未设置防护栏杆,操作平台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三是14-2号楼电梯井口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四是设备用房模板支架搭设高度超过8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无经过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五是16号楼屋面构架混凝土浇筑梁底侧板位置未按要求搭设施通道及作业平台,施工人员站在构架上浇筑侧板混凝土。

2022年4月15日下发了停工整改通知书,督促项目进行整改落实。该项目已完成整改。

(二)梦之岛·江湾一品(南区)二期工程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南宁馨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建四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一是2#楼第6层与裙楼伸缩缝处未防护;二是2#楼第6层一处二级电箱箱门敞开,电箱内部分带电接线端子外露;三是2#楼第11层西侧外架连墙件设于1/2步距附近;四是2#楼第12、13层楼梯平台临空侧局部未有效防护;五是2#楼第16层作业层电梯井竖向井道水平防护缺失;六是2#楼施工电梯笼与停层平台间隙过大,间隙间翻板左侧栏杆缺失;七是1#楼第1层楼梯平台临边护栏未设挡脚板、未挂网封闭;八是1#楼第1层东北角局部纵向扫地杆仅连接单跨,不满足规范中“单根长度不应小于3跨”的要求;九是1#楼11层北面网兜挂设不严密;十是1#楼11层水平孔洞未封堵。

2022年5月27日下发了停工整改通知书,督促项目进行整改落实。该项目已完成整改。

(三)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阳中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阳中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施工单位为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长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一是外脚手架立杆底部未按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采用50mm厚方木作垫木或专用金属底座。局部外脚手架基础下沉,地基承载力不满足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二是一楼抹灰用操作平台采用木材搭设,材质不符合要求,操作平台无护身栏杆;三是外架内立杆与建筑物外墙之间连续多层未设置安全平网、兜网;四是部分楼梯间安全栏护,未设置180mm高挡脚板;五是局部外架楼层转角处脚手板未满铺。

2022年4月26日下发了层级监督检查整改建议书,督促项目进行整改落实。该项目已完成整改。

(四)皇氏南宁数智创新产业园(A7#)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广西皇氏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广西正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广西共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存在问题:一是12层模板支架局部封顶杆缺失,局部模板支架立杆端部自由端超过500mm;二是部分直螺纹连接钢筋外露螺纹超过套筒边两牙以上,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部分楼梯剪力墙根部存在胀模现象;四是楼梯步级施工缝留设位置在楼梯根部,不符合规范要求;五是楼梯步级、平台支模立杆支撑位置不符合模板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六是部分楼层电梯间处安全栏护缺180mm高踢脚板。

2022年4月27日下发了层级监督检查整改建议书,督促项目进行整改落实。该项目已完成整改。

(五)黄茅坪村四组三产综合楼及农民办公用房及农民文化活动用房项目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街道黄茅坪村民委员会,施工单位为广西洲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广西桂新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存在问题:一是综合楼二层脚手板下未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二是综合楼二层作业层边缘与建筑物间隙大于150mm时,未采取防护措施;三是二层施工的楼梯平台未安装防护栏杆,二层施工的楼梯口未安装防护栏杆;四是综合楼施工现场进出在建工程的通道口设置不符合规范;五是综合楼二层楼梯处,模板支架违规使用飞机凳;六是综合楼一层,二层,模板支架未按方案搭设,方案步距不大于1.5m,现场步距1.8m。

2022年4月29日下发了层级监督检查整改建议书,督促项目进行整改落实。该项目已完成整改。

(六)上林县锦绣华庭1#﹑2#﹑3#﹑5#﹑6#﹑7#﹑8#﹑9#﹑10#﹑11#楼及地下室项目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上林卫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昊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外架立杆底部未设置50mm厚方木或专用外架底座,与外架施工方案不符合;二是7#楼(售楼部)三﹑四楼楼梯临边未做安全栏护;三是后浇带无反顶专项施工方案,部分后浇带反顶采用单排立杆支撑,不符合相关要求;四是7#楼(售楼部)局部外架剪刀撑未设置到顶;五是7#楼(售楼部)悬挑外架底部未封闭。

2022年5月16日下发了层级监督检查整改建议书,督促项目进行整改落实。该项目已完成整改。

二、工作要求

请各企业、各在建项目引以为戒,坚决克服重进度、轻安全的思想,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控。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要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整治不彻底、拒不配合整改、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和项目要采取通报曝光、纳入信用惩戒等措施进行“严管重罚”,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有序稳定。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管处、南宁市安委办。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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