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工程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南宁市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和暗查暗访工作部署,我市住建系统各级工程监督机构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控,安全生产形势有所好转,但部分建设工程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为强化反面典型案例学习,加强质量安全警示教育,切实提升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对2022年7月份3起在建工程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一、典型案例
(一)恒大苹果园唐樾青山东方源林1#-3#、5#-6#、12#-13#、15#-19#楼、40#商业楼、地下室一区项目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广西恒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广西甬桂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广西桂新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存在问题:一是5号楼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的附着支座(附墙支座)附着数量局部仅有两个,不满足《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三个的数量要求;二是附着支座(附墙支座)与建筑连接数量部分仅有一个螺栓,不满足方案要求的两根数量要求;三是落地外架安全网未落地封闭,局部位置安全网破损未更换修复;四是1号楼落地外架部分立杆、横杆间距过大超规范要求;五是工人挖管施工中开挖深度超过1米但未对开挖部位进行放坡、开挖位置两侧边上堆土过高形成较高边坡,过路井盖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形成可坠落洞口,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六是2号楼商业女儿墙未搭设操作平台外架部分立杆缺失,未按方案施工;七是一标地下室施工用电不规范,一个开关箱内设置多个插座,电箱随意挂在墙上,未采取接地措施,电缆随意拖地、巡查记录、电路图及项目电工人员信息缺失;八是现场商业部分女儿墙局部位置临边防护缺失,楼栋均已安装飘窗栏杆,部分位置未安装固定玻璃,现场未采取防护措施,存在高处坠落安全隐患。
2022年7月2日下发了停工整改通知书,督促项目进行整改落实。该项目已完成整改。
(二)南宁奥特莱斯购物广场项目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南宁杉杉奥特莱斯商业广场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宁波方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一是部分用电设备未设置专用开关箱;二是多处临边及洞口防护不严;三是斜屋面挑檐作业脚手架连墙件未及时安装;四是工人在无防护设施的构件上作业;五是移动式操作平台临边未设置防护栏杆;六是局部施工现场未做好严密封闭围挡;七是建筑土方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八是汽车吊装、高空作业车起重吊装施工未配备专职指挥员、司索工。
2022年7月19日下发了停工整改通知书,督促项目进行整改落实。该项目已完成整改。
(三)南宁市北湖路小学北校区项目扩建工程(西乡塘区)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南宁市北湖路小学,施工单位为广西中久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广西桂新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存在问题:一是钢筋加工棚存在一个开关箱控制多个用电设备的情况,保护接零接地材料使用螺纹钢筋;二是后浇带模板支撑系统缺少纵横剪刀撑;三是一层东南面楼梯临边、楼层临边未设置1.2米高安全防护栏杆,其余楼层临边未设置18厘米高挡脚板;四是施工层模板支撑系统封顶杆缺失严重,纵横剪刀撑设置不足,无水平剪刀撑;五是连续多层外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间距大于15厘米处未设置硬质材料挡板或安全平网;六是楼面梁钢筋侧面未设置保护层垫块,梁底保护层垫块使用板钢筋保护层垫块;七是高支模模板支撑架已经搭设完毕,但是没有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022年7月19日下发了层级监督检查整改建议书,督促项目进行整改落实。该项目已完成整改。
二、工作要求
一是请各企业、各在建项目引以为戒,坚决克服重进度、轻安全的思想,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控。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要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整治不彻底、拒不配合整改、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和项目要采取通报曝光、纳入信用惩戒等措施进行“严管重罚”,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有序稳定。二是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根据《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宁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南住建〔2022〕343号)文件要求认真梳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典型案例,从8月起每月25日前报送至少1起典型案例(纸质版和电子版)至我局房建质安科汇总。从8月起每月底我局将对典型案例进行集中通报,各有关单位典型案例报送情况将纳入通报范围。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南宁市安委办。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8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