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级工程监督机构,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系列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自治区、南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春节后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编号:20230146)和《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企业安全复工复产的通知》(南安委办〔2023〕11号)要求,切实做好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治理建筑工地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提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保持高度警惕,深刻认识节后复工复产面临的新形势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春节后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进入全面开复工阶段,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一是各类设施、设备由于长时间停产、停工,安全检验、检测可能不到位;二是员工长假期后上班容易出现麻痹大意,安全生产意识放松;三是一些企业、项目新招录员工或员工岗位调整,安全生产培训不到位或者未经过培训上岗作业;四是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后,企业、项目抓生产、抢进度,不稳定因素增多,安全生产管控措施未能及时跟进,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级工程监督机构、各有关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复工复产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关注人员健康状况,避免带病进行高危作业
随着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各地已先后经历感染高峰。春节后大量工程项目开复工,劳动作业强度成倍增加,对于感染或康复不久的一线作业人员,要密切关注其身体状况,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如不能胜任工作,应安排低强度工作或休息,严格防控施工安全风险。
三、严格落实“八项措施”,确保复工复产安全有序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级工程监督机构要督促全市建筑业企业、项目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八项措施”,即召开一次节后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作专题部署,制定一个周密复工复产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对安全生产做全面部署强调,开展一轮全员安全生产和消防培训教育特别是加强对新上岗人员和转岗人员的培训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做到有备无患,开展一次全面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设备设施全面维护检查,举办一次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引导职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签订一次节后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施工企业(总承包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签订《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承诺书》(详见附件),并同时报送给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和当地应急主管部门。凡是没有做到复工复产“八项措施”以及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没有签订《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承诺书》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
四、把握关键重点,切实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职责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级工程监督机构要聚焦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和安全防范。一是科学研判一季度施工风险,结合本地区项目特点,积极协调增加一线监管力量,适时开展专项检查,特别对于新开工项目、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民生保障工程项目、长期停工即将复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学青会配套工程以及各类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工程,务必做好开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工作,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到位、安全措施到位、安全设施物资到位,牢牢守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底线。二是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规范一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日志制度,推动监管人员由以往的只注重现场风险隐患排查向检查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转变,筑牢施工安全风险防范第一道防线。三是重点检查节后开复工的建筑工程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防护措施、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以及各类施工机械、机具维保和检测等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附件:企业主要负责人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承诺书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8日
附件
企业主要负责人节后复工复产
安全生产承诺书
根据《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我承诺:
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组织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规定,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作专题部署,制定一个周密的复工复产方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作全面部署强调,开展一轮全员安全生产和消防培训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开展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举办一次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签订一次节后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书。对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条件确认到位,确保企业全员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承诺人:董事长
总经理
2023年 月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