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级工程监督机构,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和清明期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23〕2号)、市安委办《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暨清明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南安委办〔2023〕18号)等有关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及施工现场安全防范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级工程监督机构要督促全市建筑业企业、项目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春节后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南住建〔2023〕48号)要求,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八项措施”,切实保障复工复产安全。复工复产后,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生产认识,严格规范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各级工程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在全国“两会”和清明假期期间至少开展一次领导带队的明查暗访,重点检查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消防安全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深入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建立问题隐患清单(详见附件3),严格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分别于3月13日、4月25日前将加强全国“两会”和清明假期安全防范工作开展情况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隐患清单报送南宁市住建局。
三、抓好节假日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各项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级工程监督机构及各建筑业企业、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要严格落实重点时段和重要假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和保障机制,做好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和报告工作。
附件:1.《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和清明期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23〕2号)
2.《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暨清明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南安委办〔2023〕18号)
3.发现问题隐患清单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3日
联系人:池浩铭 联系电话:5787283
邮箱:zlaqk5521549@163.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印发
附件下载:
附件1:桂建管_2023_2号 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和清明期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南安委办_2023_18号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暨清明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南宁市应急管理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