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单位,市建管中心,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再生建材产品应用,根据《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广使用建筑废弃物再生建材产品的通知》(南住建规〔2019〕2号)要求,我局发布了《南宁市建筑废弃物再生建材生产企业和产品信息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现予更新发布,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按照《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广使用建筑废弃物再生建材产品的通知》(南住建规〔2019〕2号)的规定,在技术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及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优先选用再生建材。
二、列入《名录》的建筑废弃物利用企业应遵守包括安全生产和扬尘管控在内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应产品标准进行生产,加强产品质量检测并如实登记建筑废弃物利用情况,做好产品标识,每月5日前定期向我局报送上月再生建材生产量、建筑废弃物使用量及产品供应工程建设项目使用的数量清单。
三、各城区、开发区住建局,市建管中心要加强对建设工程中再生建材应用的监管,对发现的相关违规行为要责令整改;涉及再生建材生产企业违规的,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应反馈我局将其从《名录》中删除,并纳入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
各单位如在执行中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附件:南宁市建筑废弃物再生建材生产企业和产品信息名录(2023年3月)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31日
(联系人:彭柏荣,联系电话:0771-557835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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