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工程监督机构,各有关企业: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构上线广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管理系统的通知》(编号20232825号)转发你们,请按要求落实信息录入工作。请各级住建部门结合日常工作,督促企业落实相关工作。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构上线广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管理系统的通知》(编号20232825号)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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