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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公司法》宣贯公益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8日 16:36        浏览量:3959        来源: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各单位:

全国人大常委会2023年12月29日会议通过了新《公司法》的修订,并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新《公司法》共十五章、二百六十六条,删除了原《公司法》中的十六条,新增和修改了二百二十八条文,其中实质性修改一百一十二条。本次修订是自1993年《公司法》颁布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修订,较之现行公司法实际增减、修改超过四分之一。

在实践中,建筑业企业普遍存在注册资金盲目认缴,天价认缴、认缴期限过长等问题,新《公司法》对企业注册资金的修订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将对建筑业企业产生较大影响。

为帮助建筑业企业梳理、应对新《公司法》实施带来的影响,我协会将邀请有关专家开展新《公司法》宣贯公益培训班,以期帮助企业在实践中更好适用与应对法律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新《公司法》宣贯公益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月12日(星期五)10:00-11:30

地点: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楼会议室

(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

二、宣贯主要内容

新《公司法》修订给建筑业企业带来的影响及应对措施建议

三、主讲人

主讲人:上海市建纬(南宁)律师事务所 袁海兵律师

四、参加人员

建筑业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法务人员,以及对该主题感兴趣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五、报名方式

请意向参会人员即日起登录我协会网站会议报名系统

https://www.nnjsza.com/Meeting/meetingList?isSelf=False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此次公益培训班设200席位,报名截止1月11日18:00,满员即止,凭系统报名短信签到及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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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一)本次培训为公益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为确保学习效果和会场秩序,未在系统报名人员,不得参会。

(三)会场停车位有限,请尽量绿色出行。参会人员请提前10分钟签到入场,自觉遵守会议有关纪律。

(四)咨询与联系:陆红萍、朱静 0771-5501929、18172068882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2024年1月8日           



红头文件:

关于开展新《公司法》宣贯公益培训的通知——南建质安协〔2024〕5号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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