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为帮助建筑业企业梳理政策、充分准备和应对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公司法》带来的影响,1月12日,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在市住建局20楼会议室举办了新《公司法》宣贯公益培训会。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科宋丙义二级主任科员出席培训会并讲话。培训会邀请上海建纬(南宁)律师事务所袁海兵律师授课。一百多名建筑业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法务人员等参加了公益培训会。培训会由协会黄海丽秘书长主持。
黄海丽秘书长主持会议
宋丙义同志讲话
宋丙义同志对大家踊跃学习的热情表示赞扬,充分肯定了举办此次培训的必要性,并借此契机,传达了市住建局领导对各企业做好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和施工安全等工作所提出的要求:一、依法保障农民工权益。各单位要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和发放工作,共同维护好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及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二、做好春节前施工安全工作。各单位应加强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压实安全责任,避免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要求各参训人员务必将工作要求传达到位。
袁海兵律师授课
课堂提问
课后交流
袁海兵律师以新《公司法》修订给建筑业企业带来的影响及应对措施建议为主线,通过生动的案例,讲授了注册资金的实缴期限、减资是否需要交税、小股东可能面临的大责任、股权转让可能产生的风险等内容,为企业在实践中更好适用和应对法律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思路和建议。课堂上,大家还就股权转让是否需要交税,新、旧《公司法》适用情况等问题进行了交流,课堂氛围活跃。
培训会取得圆满成功。2024年,协会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和会员需求,力争第一时间将行业最新资讯呈现给大家,以政策为导向,帮助企业做好应对更多“新”挑战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