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工程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24〕11号)要求,市住建局制定了《南宁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房建质安科,联系电话:5787283,电子邮箱:zlaqk5521549@163.com。
附件:南宁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南宁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巩固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自治区、南宁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关部署,及住建部、自治区住建厅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南宁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突出问题,决定开展南宁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下简称治本攻坚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南宁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到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建立健全南宁市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全力压降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及工作指南。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避免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生产安全事故总量、相对指标得到有效控制。
(一)健全施工安全事前预防机制
1.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出台相关管理办理及工作指南,以风险预防为核心,通过事前防范、端口前移,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通过隐患排查,找出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不断提升我市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建立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以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消防安全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预防高处坠落措施落实情况为重点,聚焦高空作业吊篮、活动板房、动火作业、体育馆等大跨度建筑等重点部位,每年开展2次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全覆盖排查治理工作,“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将排查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对未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或查出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导致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将参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进行严肃追责问责。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
3.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继续完善南宁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风险管控平台,2024年底前建立南宁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加大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结果运用,强化参建企业与项目的风险识别与应对,对存在风险隐患的项目通过广播系统及时预警告知。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纳入各类检查和整治行动的重点内容,常态化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印制《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传折页,将折页发放至全市所有建筑业企业、在建项目。将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逐项纳入全国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市住建局将依托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指导各地及时研判多发隐患和共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实现精准治理,做到隐患排查、整改、督办、销号工作闭环管理。2026年底前,基本实现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4.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强化南宁市BIM技术运用管理平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系统使用,切实加强危大工程管控力度和水平;规范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管理,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通过《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随机选取专家兵组织论证评审,进一步提高专项施工方案质量,切实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
5.构建施工安全科技保障体系。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工程技术资料数字化管理,大力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新措施、新产品、新工艺和优秀工艺工法,推进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大力推广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术产品,保障“隧道作业和施工电梯载人不超9人”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替代“危、繁、脏、重”的人工作业,推动危大工程作业面“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大力推广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盘扣式脚手架、高空作业升降平台、钢网片外架防护、LED灯带等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大力推广经实践的、造价可控、费效比高且经实践证明的施工电梯翻板、施工电梯外笼门防冲撞栏杆、外墙临边作业安全母绳设置、合页式洞口定型化盖板、电梯井操作平台竖向防护等优秀工艺工法。大力推广吊篮加安全绳、安全绳安全带加水平兜网、安全帽加安全网、脚手板加水平兜网等各种形式的“双保险”措施,大幅减少危险作业面和危险作业面人数,不断提升建设工程管理水平。
(二)构建施工安全数字化监管体系
6.全面实行施工安全领域电子证照制度。配合自治区住建厅构建监督机构、施工企业、工程项目、从业人员、机械设备全面监管的机制,形成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一张网”,实现人岗匹配、责清事明,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保障各类生产要素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7.加强施工现场数字化赋能。各级住建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应积极使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小程序、服务号,实现市场主体扫码亮证、刷脸验真、进场可查,监管人员移动执法、动态监管。强化风控平台、叫应系统、预警体系等系统建设,实现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极端天气、生产安全事故、证照状态等预警信息全覆盖、点对点及时推送。认真落实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指南(桂建管〔2023〕13号)要求,推动南宁市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实现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业务流程标准化、安全条件可视化、关键数据结构化。
(三)完善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有效联动机制
8.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持续开展市场行为专项整治,对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围标串标、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超资质承揽工程、无图施工、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严肃追究监理单位未切实履行现场监理职责,建设单位未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检验检测单位出具虚假报告等单位法律责任,不断净化建筑市场环境。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项目,各级住建部门要认真落实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一案双查”制度,对核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落实相应处罚措施,并及时向自治区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报送核查处理情况。
9.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根据自治区住建厅有关工作要求,严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制度,对不能满足人员配备要求、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事故(隐患)多发频发的企业及项目开展动态核查、重点监管,对安全生产条件核查不合格的企业,要及时报自治区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建议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自治区住建厅有关工作要求,2024年底前,依托电子证照制度,依法依规严格限制因生产安全事故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招标投标活动、承揽新的工程项目。根据自治区住建厅有关工作要求,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吊销的建筑施工企业,1年内不得作为评优表彰、政策试点和项目扶持对象。2025年底前,配合自治区住建厅构建更加高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数字化动态核查机制,基本健全失信惩戒制度。
10.严查关键岗位人员履行法定职责行为。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专项治理深化年行动,推动建设单位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压紧压实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法定职责,加强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等薄弱环节的监管。强化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安全员、技术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注册执业资格证“人证合一”,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依法依规开展带班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范相关制度措施和工作流程,严厉打击各类借证、挂靠和无证上岗行为。
(四)提升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能力
11.坚持严管重罚惩防并举。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落实停工整改、暂停验收、约谈扣分、警示教育、立案调查、安全扣证、强制培训、严管工程等“八个规定动作”,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每起事故均下发督办通知,紧盯事故调查处理和问题隐患整改闭合,严肃查处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经当地政府批复后,各级住建部门和工程监督机构要15日内将事故结案材料、调查信息和处罚情况一并报送市住建局房建质安科。
12.提升一线监管人员水平。为一线监督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利用执法记录仪精准分析、动态记录监督人员履职情况,对存在检查频次过低、重大事故隐患“视而不见”“查而不改”等问题的工程监督机构及个人进行约谈通报,对监管力量薄弱的县区开展重点督导帮扶。结合“微课堂”活动,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重点学习《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内容,切实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监督能力。
13.压实全链条监管责任。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配合各级行政审批部门清理整顿违规发放施工许可等违法审批行为。杜绝“只管发证、不管处罚”“只管事前审批、不管事中事后监管”行为,提升属地监管能力水平,坚决纠正基层监管跟不上的事项。
14.解决安全监管难点痛点。针对近年来事故多发频发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沟槽开挖、有限空间等高危作业环节,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模板和脚手架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房屋市政工程高处作业吊篮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等专项整治行动,以及汛期施工、冬季施工等特殊气象条件,精准实施短频快的专项检查。
15.强化质量安全精准执法。一是每年组织开展2次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层级监督调研,对各属地在建项目质量安全管理进行随机抽查,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部门履行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提高属地监督机构履职能力。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年开展2次质量安全巡查,加大质量安全隐患发现频次和能力,堵塞空白和漏洞。三是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工程监督机构每年开展1次监督机构间的交叉检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提高监督检查成效。
16.深化重点项目帮扶行动。一是将发生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县区和在建项目列为重点帮扶对象,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层级检查、交叉检查、第三方巡查工作,加大监督检查频次,提升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二是指导市质安协会、市建联会、市监理协会成立若干小组,邀请行业领域专家,深入项目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通过召开现场反馈会、下发整改建议书等方式,督促项目落实整改。
(五)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7.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制。指导企业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和管理体系,编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足额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面落实项目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委派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流程和一线作业人员操作标准,规范关键岗位人员的履职行为。
18.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一是配合自治区住建厅做好建筑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工作,强化对建筑施工安全领域考核机构、培训机构监督管理,规范考核培训流程,提升考核培训质量,提高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技能水平和安全素养。二是持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进工地暨精准培训教育活动,强化行业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能力。一方面将质量安全视频、图集图册等免费发送给企业和项目,用一目了然的方式强化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另一方面针对重点企业、项目或工业园区项目,组织专家进行“问诊”,结合不同企业、项目情况安排专家到现场进行讲解授课,2024年开展不少于35场培训活动。同时,在2024年底前,建立南宁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培训教育APP或微信小程序,深化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育,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9.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等创先争优活动为引领,以夯实企业常态化管理责任为目标,不断提升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一是联合市建设工会开展南宁市住建系统“五赛五比”劳动竞赛,进一步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的实施和应用,提升在建项目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水平。二是指导市质安协会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将“智慧工地”建设作为提升工地质量安全标准化水平的重要抓手,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生活垃圾分类、施工围挡设置、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过程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我市在建工程创先争优的“必修课”,做到轻数量、重品质,打造一批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现场环境整洁有序、常态化管理到位的标杆项目,通过示范引领,带动我市房屋市政工程不断提高安全文明管理水平。三是对已评为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的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对存在因常态化管理不到位被多次督查督办、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出现引发不良社会影响事件,或在自治区级以上检查中被下发停工整改或执法建议书等情况的项目,严格启动退出机制,经评选委员会核查确认后撤消其荣誉称号。全面推进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2025年底前实现所有新开工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应买尽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六)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20.树牢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指导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常态化抓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双重预防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持续推进房屋市政安全生产领域投诉举报处理及奖励工作,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处理投诉举报问题,加强宣传引导,推动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21.加强安全生产培训。一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健全企业全员培训制度,保障培训经费需求,提升应急防范知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建筑企业要对新职工进行至少32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鼓励企业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实习至少3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二是鼓励在建项目结合实际情况,设置安全帽撞击体验、洞口临边坠落体验等安全生产体验区或特种作业模拟仿真实训系统,通过形象直观的视觉、触觉等信息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养正确的施工作业习惯。
22.强化安全生产文化宣传。指导企业创新教育形式,综合运用事故分析、警示教育、专题培训、模拟事故体验等,让从业人员亲眼看到、亲身感受到不安全行为的危害,了解工作中的危险因素和预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提升自身安全素养的自觉性。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及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现场观摩活动,采取编制施工安全图集、画册,拍摄宣传片、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引导企业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系统谋划、精心安排、压实责任,尽快制定本辖区治本攻坚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力度,确保治本攻坚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我局将结合层级监督监督、交叉检查、第三方巡查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对属地治本攻坚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调度,每月通报治本攻坚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并抄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要根据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规模和新开工业园区监管情况,加强施工安全监督队伍建设,依规配备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事故多发频发的项目进行约谈、通报、曝光,并于每月2日前将相关情况报市住建局房建质安科。
(三)创新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要充分总结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工作经验,深刻剖析工作中的短板、弱项,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视觉识别等技术手段,创新应用数字化监管手段,结合地域特点、季节特点、施工特点和企业管理水平开展综合风险评估,对重点领域、高危环节加大监管力度,推动安全监管向事前预防转型。
三、保障措施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投入,做好治本攻坚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强化监督力量支撑。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理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鼓励公众参与,畅通举报渠道,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