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12号)已于2026年6月30日正式施行。为精准把握新法核心要义,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破解建设工程领域合同效力、价款结算、优先受偿权、违法分包挂靠认定等实务难点,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助力建筑市场规范有序发展。经研究,我协会决定举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专题法律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专题法律讲座
二、授课专家
主讲人
袁海兵 上海市建纬(南宁)律师事务所主任
广西建设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李 妃 上海市建纬(南宁)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广西法学会法律服务团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三、日程安排
(一)培训时间:2026年7月7日下午15:00签到,15:30-18:00培训;
(二)地点: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会议室(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9-1号)。
四、参会对象及报名方式
(一)各会员单位的负责人和相关主管领导;
(二)各会员单位于2026年7月6日中午12:00前将《报名回执表》发送至协会邮箱:nnjzax@126.com,如有疑问请联系:陆红萍、朱静,联系方式:0771-2808793、18172068882;
(三)本次讲座为公益性质,不收取任何费用,参会人员交通、 食宿自理;讲座有互动交流环节,可现场咨询实务问题。
附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 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专题法律讲座报名回执表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2026年7月2日
文件下载:
关于举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专题法律讲座的通知——南建质安协〔2026〕14号.pdf
附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专题法律讲座报名回执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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