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7年广西农村危房改造暨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自治区最终下达南宁市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7460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6333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896户),一般贫困户危房改造1127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比2016年12月底预下达的9788户缩减了2328户。截至10月底,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已开工建设6497户,开工率87.09%,已完工4277户,完工率57.33%;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改造开工建设4326户,开工率73.37%;改造完工2649户,完工率44.93%。目前我委正加快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年底将实现完工率100%。
根据自治区下达的工作方案,此次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较往年有所变动,包括补助对象类型、建筑面积的标准,新增拆除旧房奖励等。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配套补助主要是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贫困参加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的最基本安全住房需求,一般贫困户危房改造今年不再享受中央补助。在建筑面积方面,改造方式为新建的,改造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人均13平方米;分散供养五保户不大于40平方米;4人及以下农户原则上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5人及以上农户不得超过人均18平方米;无自筹能力全额由财政补助的农户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面积误差为5%。从2017年起,对按时拆除旧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发放激励资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