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2018〕2号)要求,3月15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张红梅处长率队对我市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查,采取“扫马路”方式随机抽查了轨道4号线及南宁市江南区沙井街道智和村三组回建房住宅等4个项目,市城乡建委副主任黄赞、委质安科、市建管处等陪同检查。
检查组通过抽查施工现场、核查工程资料对工程情况进行综合检查。重点检查五个方面内容:一是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二是建设各方落实施工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三是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执行情况,四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管控及关键点施工前安全条件核查情况,五是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和质量安全控制以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情况。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向市、区建设管理部门及受检工程相关单位通报检查情况。检查表明,所抽查工程安全、质量、经营行为管理总体受控。下一阶段,我委将根据反馈意见,积极落实、整改闭合。同时以此次住建部督查为契机,进一步严格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扎实开展好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督促五方责任主体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建筑企业诚信评价体系,构筑工程质量安全的“铜墙铁壁”;进一步加大对在建工程的全面排查力度,加大对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建筑市场公平有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