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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壮族三月三”和“五一”节期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7日 00:00               来源: 广西建设网


桂建管〔2018〕23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市政(市容)局、城管委(局)、规划局、房产局、园林局,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2018年3月3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壮族三月三”和“五一”节期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要督促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二、狠抓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为期三个月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的安全专项检查,深化安全隐患尤其是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重点检查深基坑、土方开挖、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悬挑式脚手架及卸料平台、建筑起重机械、临时活动板房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的安全管理情况以及学校、集贸市场、城区人行道等人口密集地段施工工地的安全防护情况。要督促施工企业按照全覆盖的要求狠抓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工作,积极快速有效地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严肃进行处理。

三、全力保障公园景区和市政设施运营安全

各地各部门要提早谋划、科学预判,积极做好应对节日期间人流高峰的各项准备工作。各风景名胜区、世界遗产地和城市公园等主管部门要及时检查和加固修缮重点地段安全防护设施,开展游乐设施及动物笼舍的检测检查,完善安全警示标识,遇到突发事件时要妥善进行人员分流,遇到极端恶劣天气时可暂停开放景区、景点、公园及游乐设施。要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做好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生活垃圾处理等设施设备的维护检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水厂原水水质、出厂水水质的检测检验,保证供水安全;加快燃气安全隐患整治进度,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安全用气知识宣传,认真履行入户安全检查和告知用户安全用气的责任。

四、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房屋使用安全排查工作,强化防控措施,认真建立危旧房整治台账,加强部门联动,争取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机构的参与和支持,督促房屋产权人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坚决避免房屋倒塌事故发生,同时注意预防次生灾害的发生。加强农村危房排查和认定工作,建档造册,对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2018年危房改造范围实施改造;对暂时无法改造的,要制定措施,加强安全使用管理,防范房屋倒塌事故的发生。

五、强化应急值守,落实值班制度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督促相关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时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

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委、局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落实到辖区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工地和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我厅总值班室电话:0771-2260001,传真:0771-2260017。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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